168元钱一盒的保健品,宣称具有壮阳固肾、强肝解毒等养生奇效。实际上,这是一款被违法添加处方药“他达那非”的问题保健品。
3月15日前夕,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获悉,近期,绵阳市公安局民警经过数月调查,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目前,共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人,捣毁生产黑窝点4处、生产流水线6条、仓库6处、销售窝点12处,扣押含有“他达那非”(用于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erectile dysfunction,ED)药物成分的牡蛎肽压片糖果149000余盒,案件涉案资金高达3.2亿元人民币。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神奇食品”背后的秘密
2021年7月25日,绵阳市公安局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一条重要线索:一群人在绵阳市仙海风景区一家商务酒店开展“家庭和谐、财富论坛”活动,其内容是推销“锦阁牡蛎肽”保健食品。正当这伙人大肆吹嘘该产品的神奇功效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经过相关部门多次检验,这种压片糖果类的产品里竟然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他达那非”药物成分。
绵阳市公安局根据线索迅速开展深入调查,一条涉及全国多地的犯罪链条逐渐浮出了水面。
调查过程中,一名1984年7月出生的黄姓男子进入了警方视线。2019年1月,黄某以父亲的名义在外省注册了倍某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某堂公司),自任执行董事长。他组织人员多次在四川、贵州等地以发展代理的销售模式,宣传推介其公司含有“他达那非”成分的“锦阁牡蛎肽”产品,声称这种产品具有壮阳固肾、强肝解毒等养生奇效,以168元一盒的价格引诱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购买。
“他达那非”是一种处方药,食用不当会给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为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药物。黄某等人的行为极有可能涉嫌犯罪,其在敛财过程中“产、宣、销”链条非常完整。
绵阳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了以市局食药环侦支队、经开区分局为主力军的专案组,开展全方位立体侦查。
针对该案涉案地区广泛、犯罪链条多元的特点,专案组同步派出多个侦查小组,辗转四川、广东、广西、海南、河南、湖南等地开展工作,在倍某堂公司在外省租用的发货仓库里,现场查获了大量未销售的“牡蛎肽”压片糖果食品,及时调取入库数据和销售数据,固定了犯罪证据。专案组民警在工作中,还获取了为黄某提供产品的上家马某,以及韦某皓、韦某领兄弟等人的重要信息。
涉案金额高达3.2亿
为全链条打掉黑色产业链,办案民警顺藤摸瓜找到了黄某的上家马某、韦某皓、韦某领隐藏在外省的两处黑窝点,查获了大量已销售给黄某的“牡蛎肽”压片糖果食品,扣押生产机器设备10台。在现场,专案组民警对机器设备残留物立即提取样本送检,发现样本均含有“他达那非”。经过侦查,专案组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犯罪事实。
2021年8至9月,绵阳市公安局组织100余名警力,分为9个抓捕小组,在全国多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开展了跨区域收网行动,从生产源头、制假包装、终端销售等多个层级开展“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全网络”打击,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缴获大量含“他达那非”成分的“锦阁牡蛎肽”产品、生产设备和涉案资金。
经公安机关审讯,2019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利用注册的倍某堂公司,伙同公司股东兼财务人员田某等人,在明知对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委托上家马某为其公司生产含“他达拉非”成分的“锦阁牡蛎肽”压片糖果。
马某随即又联系到青年男子韦某皓、韦某领兄弟在黑加工窝点,将“他达拉非”添加到牡蛎肽糖果产品中,按照每粒糖果1.7-2.5元不等的价格,以快递运输方式销售给自己。马某则在印刷的包装盒上假用某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资质,并冒用了某明星肖像,完成包装后再以每粒糖果3.5元的价格销售给黄某的倍某堂公司。
黄某以其妻子注册的贸易公司名义,在微信上申请注册公众号,成立倍某堂网上商城,按照每盒(4粒压片糖果)168元的价格销售“锦阁牡蛎肽”产品,赚取暴利。
为了扩大销售量,他们还制定了“微商”传销模式,发展4个层级的代理商,缴纳2980元为区代,缴纳19800元为市代,缴纳6万元为省代,缴纳30万元就可以成为总代,不同级别代理商可以继续发展客户销售,并从中享受现金分红和产品打折,一张销售黑网快速在全国多地展开。
黄某、马某、韦某皓等人相互勾结,形成“产、宣、销”有毒有害食品的完整链条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3.2亿元。
中老年人是易上当群体
据黄某等人交代,“有毒糖果”生产出来后,在销售过程中采取传销模式,网上网下开展非法活动,网下主要是通过租用各地的酒店会议场所组织推销会,针对的是容易上当受骗的中老年人员群体进行“洗脑”,不停宣传产品的“神奇功效”,引诱他们购买。
据专案组负责人谷方喜介绍,“他达拉非”是一种处方药,主要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用于男性特定人群,在使用上有很多禁忌,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化学原料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相关规定,添加“他达那非”的食品被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黄某等人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生产、销售含“他达那非”成分的食品,这些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也涉嫌触犯我国《刑法》。
谷方喜说,食用了含“他达拉非”成分的食品不但起不到强生健体的效果,反而易出现头痛、皮痒、头晕、脚痛等不良症状,危害身体健康。广大群众遇到这种号称有神奇功能的可疑食品、保健品,可主动向执法机关举报,铲除这些有毒有害的食品,共同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目前,黄某、田某、马某、韦某领、韦某皓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经检察机关批准已被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