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局共引导办理小餐饮登记许可证24户、个体营业执照21户,责令停止经营活动18户,立案查处18户,罚没款29885元。”3月1日,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收到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该院检察建议的第二次回复函。
无证开店售卖三无产品
2021年11月10日,运河区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5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这5起案件案情相似,尹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保健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经营小门市售卖成人保健品。
尹某是一名农村家庭妇女,在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保健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6年开了一家保健品经营店。一次,一名陌生男子上门推销“红钻伟哥”等产品,称这些保健品吃不坏人。两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七八百元的价格成交这批保健品。尹某自述共销售以上保健品28盒,获利1250元左右。经鉴定,以上保健品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
“这些保健品店大都无证经营,所销售的产品来路不明,且属于三无产品。”运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西地那非属处方药,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过量服用易诱发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根据国家规定属食物或保健品禁止添加物。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添加了西地那非的食品直接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对于存在生产、销售行为的,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现场走访了解情况
“通过现场走访检察官了解到,案发后涉案保健品店均已关停,暂未有人反映在使用这5家保健品店销售的产品后产生不良反应。办案检察官说,受案后,他们一方面严格审查证据、逐一提讯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与侦查人员对5家涉案保健品店及附近居民进行走访。综合案件证据情况,办案检察官认为,5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5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其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购买受众范围小,社会危害性小,拟对该5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随后,该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经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办案检察官的意见。
2021年12月3日,运河区检察院就这5起案件集中举行公开听证。听证员经过讨论,一致同意检察院对5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随后,办案检察官对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治教育,5名犯罪嫌疑人表示以后一定学法守法。
合力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20日,运河区检察院依法对5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后,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对5名涉案人员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12月24日,该院向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相关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等问题,建议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管理工作,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不同类型的无证无照经营区分情况、分类处置,因案施策、妥善处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于今年1月10日对涉案的5名不法经营者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1月15日,运河区检察院收到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第一次书面回复函。该局在回复函中表示,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中,对辖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分类处理。(肖俊林 田永利)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