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孕产妇和儿童科学、规范防护和有序就诊,现将菏泽市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名单及疫情期间孕产妇和儿童防护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孕产妇和儿童注意事项
一、居家
(一)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家中有居家隔离人员时,其所在房间应关闭房门,单独开窗通风。
(二)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保持充足睡眠,少熬夜,多饮温开水,外出返家、触摸口鼻、清理垃圾、收取快递等要注意洗手或手卫生。
(三)日常居家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卫具要定期清洁消毒、马桶冲水前要盖马桶盖等。
二、外出
(一)外出或到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二)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最好私家车出行,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要时可以戴乳胶手套。
(三)外出回来丢弃口罩,对带回的物品、手机、钥匙等外表喷洒酒精消毒,外套脱下放窗口通风,流动水洗手。
(四)尽量不参加聚餐、集会等活动、保持安全距离,不接触“危险”人群,避免接触有发热咳嗽的人。
三、就诊
(一)孕产妇和0-6岁儿童,特别是妊娠风险评估“五色管理”为橙色、红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孕产妇和高危新生儿要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备,以便及时获得就诊服务。
(二)就诊时需查看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阴性的可直接到普通门诊就诊,结果阳性的到涉阳专区就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到发热门诊(诊室)就诊。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
(三)到医院就诊时佩戴N95口罩,可预约诊疗,以减少在医院停留的时间,确需等待的尽量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减少在室内停留的时间。
(四)就诊期间避免与人亲密接触,避免用手到处碰触物品,特别注意避免用手揉眼睛、摸鼻子、摸眼睛,回家后马上洗手、做好手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