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糖心地瓜
如果地狱有18层,我相信那些贩卖人口的魔鬼们会在此相聚。
01
两天前,一份疑似某地医院的红头文件照片被全网关注,这是一份盖有广西妇幼保健院公章,题为《关于给予儿童保健科·发育行为儿科周湘开除处分的决定》(下称“开除决定”)的文件截图。
为了验证文件内容的真伪,
有记者特意从南宁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处做了解,
案件确实存在。
而且,广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称,
人贩子周湘已经几个月没来上班了。
这份红头文件披露了广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医师周湘,向产妇及家属隐瞒“双胞胎”的真相,并计划在产妇生产后秘密将其中一个婴儿卖给他人,开价70000元。
看到这份文件时,
这个似乎轻车熟路的周主任已被医院开除,并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罚金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7万元。
几乎所有看到判决的人都认为“判轻了”,
但对周主任来说,那是相当“冤”,
以至于一审后周湘竟然还上诉了!
然而,二审法院维持了判决,驳回其上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02
红头文件发布后,广西妇幼保健院官网儿童保健科医生名单中已经没有“周湘”的名字了。
但一些医疗商业网站还有其相关信息。
搜索“某大夫在线”,仍可见到其个人简介:
“周湘,女,副主任医师,毕业于广西医科大学临床专业,从事儿童保健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曾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进修学习高危儿管理。擅长儿童健康体检、高危儿和早产儿的监测及评估,神经运动评估,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及指导,营养性疾病的诊治。”
周湘,1971年2月生人,籍贯广西南宁。
1990年7月21日,不到20岁的她成为了广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的一员,如今算来也工作了32年,熬成了副主任医师。
魔鬼都需要一张面具,
而周主任的这张画皮就是——
人美心善气质佳,犹如天使在人间。
原谅瓜妹咬着后槽牙说出这句话。
除了面具,她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掩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很有历史,
医院创建于1965年1月,是一所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和基层妇幼保健指导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和爱婴医院,也是一所医保定点医院。
曾经获得“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优秀爱婴医院”、“中国优生优育先进集体”等诸多殊荣。
这所三甲医院自然是很多孕产妇的首选。
这个身份不仅让周湘找到了迅速发家的方向,
同时闪闪发光的“白衣”也成为了她的护身符。
窥一斑而知全豹,
从判决中看到,周湘先是收取买家的定金,然后着手寻找猎物。
有多少孩子,在娘胎里就被魔鬼盯上了,
未见母亲一面,已被转手贩卖。
瓜妹不敢往深了想:
这不就是一套完整的贩卖婴幼儿的黑链嘛!
03
真是应了那句话:
穿白衣的不都是天使,还有恶魔。
周湘不仅贩卖婴儿,还从事非法代孕。
在我国,代孕是违法的。
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就对代孕行为进行了规制,第三条明确规定: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生育,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但周湘却知法犯法。
2022年5月5日,南宁市司法局曾报道过一则案例,
标题是:《南宁市非法代孕活动暴露监管漏洞 全面依法治市》。
文章读来细思极恐:
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审结了1起被告人潘崎峰、周湘犯拐卖儿童罪案件。发现被告人潘崎峰、周湘在南宁市容留多名外籍妇女开展非法代孕经营活动。
12月9日下午5时,网络上该文已无法查到。
为了深挖,在裁判文书中检索发现,
一份裁判文书中出现了“潘崎峰”和“周湘”两人的名字,且两人系夫妻关系。
该份判决书中的“周湘”也是1971年2月出生。
该判决书显示:
2018年11月,“潘崎峰”以承包种植速生桉资金不足为由,向广西上思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500000元,银行在做贷前调查后认为符合贷款条件,以“潘崎峰”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周湘”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但是,“潘崎峰”、“周湘”两人始终没有归还借款,被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还款。最终法院判决两人还款。
结合判决中周湘等人自2019年起,
从事非法代孕黑色产业链这条线索加以分析,
似乎答案再清晰不过了。
04
让人悲哀的是,白衣恶魔不只周湘一个。
张素霞,陕西人,1958年9月生在一农户,
从父母到祖辈,往上数全是农民。
全家人土里刨食将张素霞供到了初中,
毕业后,张素霞考上了当地的一所技校,之后又转到卫校,开始学习护理方面的知识。
毕业后,在那个医疗资源匮乏的年代,
张素霞被分配到了镇上一诊所,一干好几年。
2000年,张素霞调到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工作,
很快,她就成为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的一把手,
并且顺利升迁,坐上了妇产科的头把交椅。
随着级别升高、荣誉加身,白衣开始变色了。
2009年,一位大出血的产妇被送到医院,
张素霞听后没有立即赶往医院,
相反,她谎称自己正在外地办事,让医院另行安排。
在其他医生的治疗下,这名产妇运气颇佳,逃过一劫,但此事却让张素霞被单位停职半年,
尽管心里不满,但她表面文章却丝毫不落,
该道歉道歉,该检讨检讨。
半年后,官复原职,职称岗位全都没变。
这次处分并没有给张素霞敲响警钟,
取而代之的是变本加厉的捞钱,
红包从小到大,欲望也从浅坑变成了深壑。
2013年7月,产妇董珊珊来到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来这里生产的孕妇基本上全是奔着张素霞这块金字招牌,董珊珊也不例外。
因为一号难求,她和丈夫来国峰特意通过熟人找到了张素霞。
然而,董珊珊夫妇哪里知道,
迎接他们的张素霞正在打开地狱之门。
张素霞先是告诉来国峰,他的妻子患有梅毒和乙肝,
这两种病不仅对母体会造成伤害,孩子生下来也会疾病缠身,一辈子吃药看病、而且无法治愈。
来国峰听后脑子乱了,妻子为什么会有梅毒?
乙肝又是什么时候染上的?
他脑中画出了无数问号,却没有一个指向张素霞。
毕竟这是正规医院,而张素霞又是名医。
孩子要还是不要?来国峰实难决断。
回到病房,来国峰向妻子转述了张素霞的“诊断”。
董珊珊被这个“命运的宣判”顿时击倒,
随即,她的肚子开始抽搐,要生了。
几个小时后,张素霞再次出现在来国峰面前:
“你媳妇现在难产,保大还是保小?我下午跟你说的事,现在必须赶快做决定,不然董珊珊可能没命了。”
来国峰毫不犹豫的要求保妻子,
同时,在张素霞的“引导”下签下自己的名字,
并附带一句“要求放弃小孩”。
紧接着,张素霞又说:
“我认识一个老头,他专门处理这些有病的孩子,只需要100元处理费,你看要不要交给那个老头处理掉。”
悲伤,让夫妻二人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他们接受了张素霞的建议,并交了100元。
随后二人抱头痛哭,心如刀绞。
出院后的董珊珊考虑到所患梅毒具有传染性,
便和丈夫来到一所大医院做了一次全身检查,
结果让人难以置信:董珊珊身体健康,没有梅毒!
直到这一刻,夫妻二人仍对张素霞的心存指望。
他们拨通了张素霞的电话,得到的回答却支支吾吾,
只说孩子已经埋了,却始终不讲孩子埋到了哪里。
回到家里,来国峰拿出妇幼保健院的所有检查单据,
其中一张表格让他感觉不对。
这是张素霞让他签下的《婴儿记录》,
当时那种情形,来国峰除了慌张之外,没有任何思考 ,更别说仔细阅读了。
如今原件已被医院拿走,他手里的这份只是复印件。
然而,仔细查看还是发现了端倪。
在其中畸形种类上,有着明显的涂改痕迹。
“无畸形”被改成了“有畸形”,
此时,来国峰心里产生了怀疑。
为了弄清真相,来国峰夫妇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立案后不久,张素霞被警方控制。
经过审讯,张素霞承认来国峰的儿子已被她以2.1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山西的贩婴团伙。
警方顺藤摸瓜,终于找到了来国峰的孩子,比对DNA后完全一致。
随着案件的深入,结果让人不寒而栗,
这早已经不是张素霞第一次作案!
这些年,经过她手被倒卖的婴儿,还有很多!
先后6名婴儿被成功找回,
但悲剧的是,
有一名婴儿在被拐卖的路上不幸夭折。
当地警方给出了一组数据:
从2006年到2013年张素霞被捕,她已经从事贩卖婴儿行为达7年之久,经她手贩卖出去的婴儿数不胜数,在已知的55起报案中,就有26起与张素霞有关。
累累罪行,罄竹难书,
可直到法庭宣判死刑时,张素霞仍不开口说出孩子被卖去向,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法官严厉质问张素霞:
“张素霞,我再问你一遍,经你手卖出去的孩子现在何处?”
张素霞一言不发,
她的沉默被旁听席的骂声打破:
“张素霞你就是个禽兽!畜生!”
法槌落下,宣判结果:
“张素霞因拐卖儿童罪,情节恶劣,拒不悔改,本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对张素霞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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