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达
近日,孕妇肖女士在珠海妇幼保健院进行安胎治疗时,却被误用了引产类药物米索前列醇片。珠海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事严肃追责,目前对涉事医务人员分别给予停职、扣罚绩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目前正在与患者积极沟通,全力处理好后续事宜。
院方针对肖女士的回复
记者了解到,2020年11月,肖女士在该院门诊确诊怀孕,但被诊断为先兆流产。11月22日,她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住院安胎治疗。11月23日,肖女士服药后出现肚子不舒服的情况,随后发现所用药品为其他病床的引产药。
2021年1月22日,肖女士夫妇收到医院方面出具投诉回复表示,患者及胚胎目前情况稳定,建议回家修养,并表示“另外目前患者产生一切费用均需自费”。对于该回复,肖女士夫妇并不认可。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患者住院时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患者都在集中缓冲病房,而肖女士所在的67号病床前一位患者检测结果出来后便转移了病房。后来医生给药时未做到“三查七对”,便将药给了肖女士。
2月25日,医院方面表示,该院对于患者的遭遇表示歉意,已经正在积极与患者沟通,承担医院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医院方面失责必追、严肃追责。医院已对涉事医务人员给予停职、扣罚绩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今后将一如既往严肃查处违反18项核心医疗制度和患者十大安全目标的行为。
此外,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运用PDCA质量管理工具举一反三,深入分析,从正确识别患者身份、落实查对制度、转床过程确保患者诊疗连续性等方面进行整改,同时强调对特殊药物应设置专柜独立管理并建立使用登记本实行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和作业流程。医院还将着力杜绝工作中疏忽大意、履行职责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不严、擅离职守、诊断治疗不认真、检查观察病人不细致等问题。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李斯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