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名骗子以销售保健品发补贴等方式,诈骗360余名老人共计132万余元。日前,赤水法院一审判处田某甲等4人10年6个月至缓刑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2019年5月,赤水警方侦破了一起诈骗案。该案的嫌疑人田某甲、安某(女)、董某(女)、娄某(女)均为山东人。4人以销售保健品的方式,诈骗多名老人。5月22日,田某甲等人被赤水警方刑事拘留。
2020年12月17日,赤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期间,田某甲雇请安某、董某等人,假冒北京健康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给多名老人打电话,以销售保健品发放惠民补贴卡并交纳个人所得税、建档费等方式实施诈骗。
在被害人同意购买后,田某甲将保健品等通过快递公司寄出,由快递公司代收货款转入田某甲绑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此方式,田某甲等人诈骗谭某等360余名被害人共计132万余元,其中转入娄某账户29万元,转入田某乙账户103万元。
法院查明,在犯罪过程中,田某甲获利80万余元,安某获利15万余元,董某获利3万余元,田某乙获利2万余元。案发后,部分被告人退还了赃款。
结合5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危害后果、认罪认罚以及退赃和缴纳罚金情况,法院判决田某甲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安某有期徒刑6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董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田某乙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退赃返还被害人及没收赃物。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