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常蕾)7月31日晚,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几类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包括: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等。《管理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常蕾)7月31日晚,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了几类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包括: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等。《管理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