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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 | 与全国同步整治“保健”乱象,云南百日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信息来源:baojian.biz   时间: 2020-05-01  浏览次数:40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委《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云南省与全国同步于2019年1月8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切实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市场监管 | 与全国同步整治“保健”乱象,云南百日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百日行动组织开展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3115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3359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6981个,检查“保健”类店铺10510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3827个;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5341家、中医养生保健机构102家,查处非法行医案件858件,取缔757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7家,罚款306.9万元。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445次,开展宣传活动1407次,开展协作执法341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81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4605万元,清理虚假信息(网络)19条。

省级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能职责,细化分工,进一步抓实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月16日下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对具体任务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后内部职能调整情况,1月31日,再次下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分工的通知》,及时明确相关职能。省卫生健康委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2019年对州市责任目标考核。省通信管理局对省内网站备案主体进行全面排查。省广播电视局及时转发联发文件,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对利用广播电视发布的保健类虚假宣传和虚假违法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清理以健康养生类节目变相发布保健类广告的行为。云南广播电视台做好荧屏净化开展广告梳理自查自纠工作,对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北京军颐中医医院等6家医院广告进行停播;对七根草三七、蜂胶臧红盐中老年牙膏等非药品涉及与医疗、药品保健品产生混淆的广告进行停播整改;对艾养道、岭南王氏开腰老方等一大批超批文、超时长的医疗器械广告和百花净斑方、娇碧泉祛斑等涉嫌虚假宣传的化妆品广告拒播。省商务厅组织召开“直销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到会的15家直销企业对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在滇直销(申请直销)企业行政约谈会,在滇14家直销企业、17家申请直销企业参会,会议要求各在滇直销(申请直销)企业认清形势,加强自律,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通过拉网式检查涉案企业产品,梳理各投诉热线平台举报线索,充分运用网络监测、广告监测等手段,认真排查案件线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对在全省登记注册的“权健”关联企业和个体户174户(含“权健”在省内开设的144户体验店)开展拉网式排查,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排查情况为,未经营“权健”产品的企业37户,停业86户,注销32户,吊销5户,整改调查的14户。省广播电视局对全省20个电视频道播出广告进行监听监看,共计监测广告3852条,发现违规广告22条,下发监测通报3期。结合监测和群众投诉,共计下发核查处理通知4份,违规播放广告整改通知4份,责令停播了“贡宝林阿胶糕、天地宝羊奶粉”等夸大宣传的广告5条,对昆明市广播电视台“金顶寿星汁、大医本草堂健民参苓归元膏”以养生类节目变相发布广告进行停播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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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取得实效,云南省以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直销和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行为为查处重点,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9件,结案56件,罚没收入151.6566万元。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虚假宣传及组织虚假宣传行为案件19件,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案件2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案件10件,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行为案件2件,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案件9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的“文山七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地理标志和虚假宣传一案”进行督促指导。目前,此案因涉嫌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19年3月4日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罪和虚假广告(欺诈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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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云南省将认真抓好以下工作: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省级专项工作组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央领导、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家“百日行动”工作各个阶段会议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机制,认真盘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分析解决存在问题,研究纵深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压实责任,抓好整治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落实。强化沟通,进一步形成整治合力。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部门之间和内部处室之间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沟通工作开展情况,共享案件信息,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权限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行政约谈、提醒告诫和信用惩戒等多种手段,真正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强化宣传,进一步营造整治氛围。新闻媒体在舆论宣传、价值引导和震慑违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云南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百日行动工作宣传,通过网络、报纸、电台、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介牢牢把握宣传主动权,使新闻宣传紧紧围绕工作开展,为整治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及时曝光违法案件,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督导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督导工作力度,对工作开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州市开展督导,确保“百日行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省将于3月下旬组织对16个州市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工作,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及时通报地方党委政府。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继续组织对各种举报投诉线索排查,充分运用广告、网络等监测手段对违法广告信息进行监测,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平台(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采取实地监督。对已查实的案件线索,从严从重处理,打准打狠,打出成效;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查处一批案件,震慑一些行为,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完善监管,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治行动中,将对“保健”市场乱象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边整边建,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公示制度,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和企业自查、自律,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消费满意度和获得感。

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宣传处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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