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 今天,西安市中级法院对两起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进行宣判,11名被告人分别获刑1至5年不等。 被告人梁某某等3人日前被西安市检察院指控用玉米淀粉、稻糠粉及购买的西药“西地那非”生产假冒保健品非法牟利。西安中院审理查明:2016年,被告人梁某某在位于河南省中牟县蒋冲村的租住屋内,生产假冒保健品胶囊。2016年9月,被告人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开始制作假冒壮阳类保健品。其设计并在网上订购了假冒海南金光药业有限公司保健品包装材料,后通过他人介绍从被告人梁某某处多次购买添加了“西地那非”的假冒保健品胶囊,并使用上述包装材料包装后,冒充海南金光药业有限公司“虫草强肾王”“藏宝强肾胶囊”“参茸强肾胶囊”,以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向包括被告人陈某某在内的零售商销售。被告人陈某某明知李某销售给他的保健食品中含有西药成分“西地那非”,仍以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进购,并通过其开设的淘宝网店对外销售。
制售假保健品,3人获刑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李某处查获散装胶囊板996板、藏宝强肾胶囊包装盒等包装材料及说明书,在被告人梁某某处查获加工机械、西地那非、胶囊壳等原材料。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为了牟取不法利益,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李某明知购进的保健品胶囊中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予以包装、销售,其行为亦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陈某某明知购进的保健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予以销售,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终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又3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8万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5万元;扣押在案的胶囊、包装材料、生产胶囊的原料及相关生产工具,由扣押机关西安市公安局依法销毁。
销售假鸡精,8人获刑
另外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师某某等8人被控相互协作,生产销售假冒的“太太乐”“穆堂香”等品牌鸡精。该8名被告人随后分别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年10个月不等。 文图 首席记者 张晴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