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西安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 杨涛)“西地那非”是一种具有壮阳成分的西药,有人把这种药品和玉米淀粉、稻糠粉随意的混合在一起,冒充保健品出售,今天,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自2016年年底以来,被告人梁某坤在位于河南省中牟县蒋冲村其租住屋内,使用玉米淀粉、稻糠粉及购买的“西地那非”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非法生产保健食品胶囊后,出售给被告人李某。
李某在明知梁某坤出售给其的保健食品胶囊中添加了西药成分“西地那非”的情况下,依然从梁某坤处进购,涉案金额达85300元。后李某在其家中使用标有“虫草强肾王”、“藏宝强肾胶囊”、“参茸强肾胶囊”等保健食品的外包装袋进行包装后,将上述添加了“西地那非”的保健食品出售给被告人陈某生。陈某生在明知李某销售给其的保健食品中含有西药成分“西地那非”的情况下,仍进购且通过其开设的淘宝网店进行销售。
公诉人:被告人梁某坤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被告人李某、陈某生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黄坤